導讀: 2020年3月6日,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了《關于下達2020年推薦性國家標準計劃(修訂)的通知》(國標委發〔2020〕6號)。根據文件要求,氧化鋁國家(jia)標(biao)(biao)準(zhun)修訂工(gong)作(zuo)正式啟動,并由(you)全國有色金屬標(biao)(biao)準(zhun)化技術(shu)委(wei)員會歸口(kou),計劃編(bian)號:20200721-T-610。由(you)中鋁山(shan)東(dong)有限公(gong)司牽頭,國內十家(jia)單位參與,經過生產企業、用戶和科(ke)研院所共同努力(li),標(biao)(biao)準(zhun)于2022年3月(yue)(yue)9日發布,將于2022年10月(yue)(yue)1日正式實施。
一、修訂的依據
2020年(nian)3月6日(ri)(ri),國(guo)(guo)家(jia)(jia)標(biao)準(zhun)化管理委員(yuan)會發(fa)布了《關(guan)于(yu)下達2020年(nian)推薦性(xing)國(guo)(guo)家(jia)(jia)標(biao)準(zhun)計劃(hua)(修訂)的通(tong)知》(國(guo)(guo)標(biao)委發(fa)〔2020〕6號(hao))。根(gen)據文(wen)件要求,氧化鋁國(guo)(guo)家(jia)(jia)標(biao)準(zhun)修訂工作(zuo)正(zheng)(zheng)式啟動,并由(you)全國(guo)(guo)有色金屬標(biao)準(zhun)化技(ji)術委員(yuan)會歸口(kou),計劃(hua)編(bian)號(hao):20200721-T-610。由(you)中鋁山東(dong)有限(xian)公司牽頭,國(guo)(guo)內十家(jia)(jia)單位參與(yu),經(jing)過生產企業(ye)、用戶和科研院所(suo)共同努力,標(biao)準(zhun)于(yu)2022年(nian)3月9日(ri)(ri)發(fa)布,將于(yu)2022年(nian)10月1日(ri)(ri)正(zheng)(zheng)式實施。
二、修訂的原則
按(an)照GB/T 1.1-2020《標準(zhun)化(hua)(hua)工作導(dao)則(ze) 第1部分:標準(zhun)化(hua)(hua)文件的結構和(he)起(qi)草規則(ze)》的規定,標準(zhun)修(xiu)訂(ding)主要遵(zun)循了以(yi)下原(yuan)則(ze):
1.針對(dui)行業重(zhong)點(dian)領域,對(dui)標國(guo)際先進水平,滿足國(guo)內(nei)外用戶對(dui)高品(pin)質氧化鋁質量需求(qiu);
2.關(guan)鍵技術指標達到或縮小與國際先進(jin)標準(zhun)之(zhi)間的(de)差距(ju);
3.分析檢(jian)驗方法經濟準確可靠(kao),適應(ying)快速檢(jian)測需要;
4.與現(xian)行法(fa)(fa)律、法(fa)(fa)規、強制性國家(jia)標(biao)準(zhun)及相(xiang)關標(biao)準(zhun)協調配套
三、修訂的內容
(一)更改了(le)本文(wen)件的適用范圍
原標準:1”本標準適用于熔鹽電解法生產金屬鋁用氧化鋁,也適用于生產剛玉、陶瓷、耐火制品及生產其他氧化鋁化學制品用原料(liao)氧化鋁“。
新標準:1” 本文(wen)件(jian)適(shi)用(yong)于用(yong)鋁(lv)(lv)土礦、再生氧化鋁(lv)(lv)原(yuan)料等做原(yuan)料,采用(yong)熔鹽(yan)電(dian)解法(fa)生產金(jin)屬(shu)鋁(lv)(lv)用(yong)氧化鋁(lv)(lv)”。
(二) 更改了(le)氧化鋁牌號分類
原標準:3.1“氧化(hua)鋁按(an)化(hua)學成分分為三個牌號(hao):AO-1、AO-2、AO-3 ”。
新標準(zhun):4“氧化鋁按化學成分(fen)、物理性(xing)能(neng)分(fen)為下(xia)面(mian)三個牌號(hao):AO-G、AO-1、AO-2 ”。
(三)提(ti)升了技術要求(qiu)中(zhong)化(hua)學成(cheng)分(fen)、物理性(xing)能指標(biao)要求(qiu)
1.增加了AO-G牌號要求
原標準:無。
新標準:標準5.1增加(jia)了(le)主要化學成分、物理性能(neng)及(ji)Mn、V、Zn、Ti、Ga、K以及(ji)單(dan)個微量(liang)元素(su)含(han)量(liang)的限(xian)量(liang)要求。
2.主要(yao)化(hua)學成(cheng)分質量要(yao)求得到提升,增加了(le)CaO含量和主要(yao)物理性能指標(biao)要(yao)求。
原標準:AO-1、AO-2、AO-3三(san)個(ge)牌(pai)號化學(xue)成分雜質含(han)量中沒(mei)有CaO含(han)量控制要求和主要物理(li)性(xing)能指(zhi)標要求。
新標準: AO-G 、AO-1、AO-2 增(zeng)加(jia)了(le)(le)(le)CaO含量(liang)控制(zhi)要(yao)求(qiu),增(zeng)加(jia)了(le)(le)(le)物理性(xing)能指標的控制(zhi)要(yao)求(qiu),同時對Na2O含量(liang)要(yao)求(qiu)進行(xing)了(le)(le)(le)提升。
(四(si))試驗(yan)方(fang)法(fa)中修改了(le)Al2O3含量計算(suan)方(fang)法(fa),補充了(le)儀器分析方(fang)法(fa),適應(ying)快速(su)檢測需要(yao)
1.更改了氧(yang)化鋁(lv)含量計算(suan)方法
原標準:3.2.1“ Al2O3含量(liang)為100%減去表(biao)1中所列(lie)雜質總(zong)和的余量(liang)”。
新標準:6.1.2“ Al2O3含量的(de)計算:100%減(jian)去SiO2、CaO、 Fe2O3、Na2O含量及灼減(jian)”。
2.補充了(le)儀器分析方法,適應快速檢測(ce)需要
原標準:6.1雜(za)質含(han)量測定主要采(cai)用化學分析方(fang)法。
新標準:6.1.3雜質含量(liang)測(ce)定增加了(le)X射(she)線熒光光譜法等作為檢(jian)(jian)測(ce)手(shou)段,規定了(le)仲(zhong)裁檢(jian)(jian)測(ce)方法。
(五(wu)) 檢查(cha)和(he)(he)驗收環(huan)節同現行法律法規和(he)(he)標準要求(qiu)相互銜接
原標準:無。
新標準:7.1.3增加了“必要時,需方可(ke)依據訂(ding)貨(huo)單(或(huo)合同)約定,進(jin)入供(gong)方現場對擬交貨(huo)的產品進(jin)行供(gong)貨(huo)前的檢查和驗收”。
原標(biao)準:5.2“袋(dai)裝氧化鋁或槽罐車散裝氧化鋁每批重(zhong)量不(bu)大于3000t ”。
新標準:7.2“袋(dai)裝氧化鋁或槽罐車散裝氧化鋁每批重量(liang)不大于2000t”。
原(yuan)標準:5.2“袋(dai)裝氧化鋁交貨凈(jing)含量以實際(ji)檢(jian)斤為主”。
新(xin)標準:新(xin)標準進(jin)行了刪除。
(六)規范了(le)取樣(yang),制(zhi)、留樣(yang)要(yao)求(qiu)
原標(biao)準:5.4.2“化學成分和物理性(xing)能的仲裁取(qu)樣按照GB/T6609的規定進(jin)行。外觀質量的取(qu)樣由供需(xu)雙方協商解決”。
新標(biao)準:7.4.2.1“袋裝氧化(hua)鋁每批至少隨機選擇20袋,用(yong)直徑15mm~20mm的銅(或(huo)不銹鋼)管探針沿(yan)包(bao)裝袋對角(jiao)線插入深度不小于(yu)袋長2/3處,取同等質(zhi)量的試樣。
7.4.2.2 槽罐(guan)車散裝(zhuang)氧化鋁應(ying)逐車取(qu)樣,用直徑15mm~20mm的探針插入1m處等量取(qu)樣,每車取(qu)樣點不少于兩處。
7.4.2.3 其他方式氧化鋁仲裁取樣(yang)制樣(yang)方法由供(gong)需(xu)雙方進行協商確定。”
原標準:無。
新標準:增(zeng)加了7.4.3制、留樣(yang)要(yao)求。“將所取得的全部試(shi)樣(yang)充分(fen)(fen)(fen)混勻(yun),按四分(fen)(fen)(fen)法縮(suo)分(fen)(fen)(fen)至重(zhong)量不少于3kg,分(fen)(fen)(fen)成三份,密封保存,一份做仲裁分(fen)(fen)(fen)析,其(qi)余(yu)由供需雙方各保存一份”要(yao)求。
(七(qi))規范(fan)了檢驗結果的仲裁判定
原(yuan)標準:5.5.2條款中“物理性能仲(zhong)裁分析(xi)結果不(bu)合格時,判該批(pi)不(bu)合格或由(you)供需雙方(fang)協商解(jie)決(jue)”。
新標準:7.5.2條款“物理性能(neng)中比表面(mian)積、粒徑小于45μm含(han)量中任何一項不(bu)合(he)格,可從保存樣中取(qu)雙倍(bei)的樣進行檢驗,若其中仍有不(bu)合(he)格者,判(pan)該批不(bu)合(he)格。可由供需雙方(fang)商定,按分析結果降(jiang)級重新判(pan)定牌號”。
(八)對標(biao)志、包裝、運輸、貯存和質量證(zheng)明(ming)書要求進(jin)行(xing)了(le)更改(gai)
原標準:6.1“包裝袋上(shang)應(ying)注明凈重;牌號”。
新標準:8.1 凈(jing)重更改為(wei)凈(jing)含量,刪除了(le)“包裝袋上應注(zhu)明d)牌號”的(de)規(gui)定(ding)。
原標準:6.2“ 包(bao)(bao)裝袋用復合塑料編(bian)織袋。需(xu)方(fang)(fang)對產品包(bao)(bao)裝有特殊要求(qiu)時,可(ke)由供需(xu)雙方(fang)(fang)協商確(que)定”。
新標準:8.2.1“氧化鋁外包(bao)(bao)裝宜選用(yong)聚丙烯(xi)塑料(liao)編織袋或其他(ta)適宜產(chan)品(pin)(pin)包(bao)(bao)裝、運輸、貯存(cun)的材質,以確保產(chan)品(pin)(pin)品(pin)(pin)質符合本(ben)文件技術要求”。
原標準:6.3“產品發運時,車廂(xiang)內應清掃干凈或鋪(pu)葦席。”
新(xin)標準:8.2.2“產品(pin)發運時,車廂內應清掃干凈或(huo)鋪墊防護材料”。
(九)對標(biao)志、包裝(zhuang)、運輸、貯存和質量(liang)證明書要求進(jin)行了(le)更改(gai)
質量證明書要求:
原標準:6.5“生產企(qi)業名(ming)稱“。
新標(biao)準:8.3“供方(fang)信息”。
原標準:6.5“本標準編(bian)號”。
新(xin)標準(zhun):8.3“本文件編(bian)號”。
原標準:6.5“生產日期”。
新標準:8.3“生產日(ri)期或包裝(zhuang)日(ri)期”。